RELIEF IN NUMBERS
数字里的
Relief 骨科
Relief 骨科专注于疼痛的非手术治疗。
两位院长以如实的诊断和有原则的治疗,
面对每一位患者的疼痛。

0位
骨科专科医师
两位院长出诊
0+
进修 · 学会经历
国内外学会活动与专业课程结业
0次
国际学会发表
ISTA · ASSH · AOFAS(含获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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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手术治疗项目
从精准注射到体外冲击波
我们希望做到的,不只是处理疼痛,而是帮您把原来的生活找回来。
疼痛影响的不只是身体。它会打乱原本平常的生活,也会让人心里疲惫。
Relief 骨科的出发点,是先把患者的疼痛和不便听清楚、弄明白。
因为即使是同一个部位的疼痛,生活环境和作息不同,需要的治疗也完全不同。
KIM Sung-bae、KWON Hoe-young 两位院长选择的不是漂亮的说法,而是 如实相告。
不把患者只看作症状或数字,而是尊重每一个人的生活,进行 因人而异的诊疗。
不做不必要的治疗,只做确有需要的部分;但在医疗质量上不打折扣。
以骨科专科医师的职业操守认真对待每一次诊疗,也希望您在院内的每个环节都感到安心。
让身体好好休息一下。
把门槛放低,把质量做好 —— Relief 会一直陪着您。
Do No Harm
像希波克拉底誓言所要求的那样,不做过度医疗,也不因为「以防万一」而增加项目。按有依据的剂量与标准操作。
Individualized
Prescription
不为了图方便而提前把药配好。哪怕麻烦一些,也要在看过当天的状态之后再配。
Honest &
Safe Steroid
尽量避免使用类固醇。确有必要时,会先向患者说明并取得同意,再以最小剂量使用。
按标准剂量与规范操作,避免滥用。
医院介绍
Relief 骨科的特点
Relief 骨科 医生
为您介绍 Relief 骨科的医生团队。
骨科专科医师
骨科专科医师
Relief 骨科
非手术治疗
Relief 骨科 院内环境
来院之前, 大家最常问的 常见问题
来院前先致电,可以帮您减少等候时间。初诊的问诊与检查需要一些时间,我们会提前告知大致需要多久。
影像引导下精准注射、体外冲击波等多数非手术治疗,当天就诊后即可进行;操作时间也短,治疗后能较快回到日常生活。
请携带护照等身份证件;如有既往的检查资料或影像光盘(CT / MRI),一并带来会更有帮助。已参加韩国健康保险者请携带外国人登录证。
多数情况治疗后即可正常活动。但当天请避免剧烈运动和长时间开车,并遵守主诊医师说明的注意事项。
治疗后坚持做主诊医师教的自我锻炼和拉伸,对防止复发很重要。如果疼痛复发或持续,请及时来院复查。
多数腰椎间盘突出,在精确诊断后通过注射治疗、体外冲击波等非手术方式可以好转。但如果出现麻痹等需要急诊手术的情况,我们会如实告知。
可以开具诊断书、费用明细等材料。回国后需要报销的话,建议在挂号时先告知,英文诊断书也可一并申请。
因为是在影像确认疼痛部位之后再操作,反复穿刺的次数少;必要时会配合局部麻醉,尽量减轻疼痛。
Relief 骨科 就诊指南
门诊时间
CONTACT
首尔市中区南大门路10街9号
302-304号
T. 02-6959-6891
一、接受诊疗的权利
患者为保护自身健康,有权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,不因性别、年龄、宗教、身份、经济状况等受到侵害;医务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诊疗。
二、知情权与自主决定权
患者有权从主治医师、护士处充分了解病情、治疗方法、预期结果(含副作用)及诊疗费用,并可详细询问;对治疗方案有权决定是否同意。
三、隐私受保护的权利
患者的身体与健康相关信息受保护。除取得患者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(如刑事侦查)外,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或公开。
四、获得救济的权利
患者权利受到侵害并造成生命、身体或财产损害时,可向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(02-6210-0114, www.k-medi.or.kr)咨询并申请救济。
一、信任与尊重医务人员的义务
患者应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自身健康相关信息,并信任、尊重医务人员的治疗方案。
二、不以不正当方式就诊的义务
患者就诊前应表明本人身份,不得冒用他人名义等以虚假或不正当方式接受诊疗。
Relief 骨科(以下称「本院」)遵守韩国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医疗法》等相关法令,妥善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。本院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30条,制定并公开如下个人信息处理方针。
※ 本方针以韩文原文为准,中文为便于理解的译文。
挂号、病历的书写与保管
诊疗费用的收取与结算(含依据韩国《国民健康保险法》的医保费用申报)
诊断书 · 意见书等证明文件办理
就诊咨询
处理目的发生变更时,将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8条另行取得同意等,履行必要措施。
本网站不提供会员注册、在线预约、咨询留言板等需要输入个人信息的功能。
挂号时收集(必需):姓名、居民登录号(外国人为外国人登录号或护照号)、地址、联系方式 —— 依据《医疗法》书写病历所必需。
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健康信息(诊断、处方等)属敏感信息,依据《医疗法》等相关法令处理。
诊疗信息按《医疗法施行规则》第15条规定的期限保存,期满后依相关法令销毁。
| 记录种类 | 保存期限 |
|---|---|
| 患者名册 | 5年 |
| 病历复印 | 10年 |
| 处方笺 | 2年 |
| 手术记录 | 10年 |
| 检查内容及检查所见记录 | 5年 |
| 放射线影像及其所见书 | 5年 |
| 护理记录 | 5年 |
| 诊断书等副本 | 3年 |
保有期限届满,或处理目的已达成而不再需要个人信息时,将立即销毁该个人信息。
依其他法令须继续保存的,将该个人信息移至单独的场所或数据库保存。
销毁方法:电子文件形式的信息以无法复原的技术手段删除;纸质文件记录的个人信息以粉碎或焚烧方式销毁。
除取得患者同意或法令另有规定外,本院不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。
依法令提供的例子:依据《国民健康保险法》向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、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申报医保费用。
委托诊疗信息系统运维等业务时,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26条,在合同等文件中明确禁止超出委托目的的处理、安全保障措施、限制再委托、管理监督等事项,并监督受托方是否安全处理个人信息。
委托业务内容或受托方发生变更时,将立即通过本方针公开。
患者可随时要求查阅、更正、删除本人个人信息,或要求停止处理。
可通过电话(02-6959-6891)或到院申请行使上述权利,本院确认后将立即处理。查阅申请也在同一窗口受理。
也可通过法定代理人或受委托人行使。此时须提交符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规则》附表格式的委托书。
提出更正或删除要求后,在完成更正或删除之前,本院不再使用或提供该个人信息。
管理措施:将接触个人信息的人员降至最少,并定期开展培训。
技术措施:管理诊疗信息系统的访问权限,运行安全防护程序。
物理措施:病历等记录保管于带锁的安全场所,并控制出入。
本网站不运行 Cookie 等自动收集个人信息的装置。
仅将「电脑版/手机版」的显示设置保存在用户浏览器的本地存储(localStorage)中;该信息无法识别个人,且不会发送至服务器。
在显示路线用地图服务(谷歌地图)的过程中,该服务提供方可能设置 Cookie;用户可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保存 Cookie。
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:院长 / 咨询:02-6959-6891
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咨询、投诉处理、损害救济等事项,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提出,本院将及时答复并处理。
关于个人信息侵害的救济与咨询,可向下列机构提出。
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:1833-6972(www.kopico.go.kr)
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:118(privacy.kisa.or.kr)
大检察厅:1301(www.spo.go.kr)
警察厅:182(ecrm.police.go.kr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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